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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负责全校党群档案、行政档案、教务档案、科研档案、外事档案、基建档案、设备档案、财会档案、人事档案、照片档案和实物档案
的管理。
2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指示和规定。草拟本单位各种档案工作的规划和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3、每年6月底前接收本校前一年形成的文书档案,对其整理、编目、归档。负责组织对超期文书档案进行鉴定销毁。负责学校大事记的整理。
4、对本校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工作实行监督,随时进行收集、整理、编目、立卷归档工作。参加学校科研成果鉴定会。
5、对基建部门交来的基建图纸及文字材料等进行整理、装订、立卷,参加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。
6、接收万元以上的设备档案,参加设备开箱验收工作。
7、每年3月底前接收前一年的财务档案,进行整理、编目、归档工作。负责组织对超期财务档案进行鉴定、销毁。
8、对接收的人事档案随时进行整理、立卷归档。
9、做好各种档案的保管、鉴定、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,不断总结经验教训,提高服务质量,提高档案的利用率。
10、做好各立档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培训工作,使兼职档案员明确其部门的归档范围,掌握档案立卷整理的基本方法。
11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及规定,维护档案的安全。
12、负责校史馆及标本室的管理与维护。
13、完成校领导、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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