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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用车原则
合理安排,保证使用,提高效率,厉行节约。
二、用车范围
1、校党政领导的公务用车;
2、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用车;
3、校办公室机要、保密工作的公务用车;
4、校内各单位(部门)确因工作需要的公务用车。
三、用车规定
1、校办行政科统一协调安排用车。
2、用车单位(部门)需提前一天将用车计划(用车事由、用车时间、起止地点、车辆类型和乘车人数等)报校办行政科。
3、校办行政科负责协调与沟通校党政领导用车。
4、校内各单位(部门)用车需在保证会务及校领导用车的前提下,有偿使用。
四、用车程序
所有用车均须详细填写《用车登记表》,由行政科根据登记表派车,司机凭派车单出车,用车结束后,乘车人在派车单上签字。学期末由校办行政科与用车单位(部门)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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