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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第一会议室、第二会议室、第一接待室、第二接待室、五楼会议室和图书馆报告厅、多功能厅、贵宾室的管理,为保证会议质量,提高使用效率,更好地为各类会议和接待工作提供良好的场所,特做如下规定:
一、各单位若使用会议室,须提前向校办公室行政科预约,由行政科根据情况做好登记。报告厅、多功能厅原则上用于学校正式大会,贵宾室用于接待学校重要来宾。
二、会议室管理人员要根据会议安排,提前做好准备工作。
三、会议室借出后,会务工作一般由各使用单位派专人负责,会议室使用完毕后,应到行政科进行验收交接。(图书馆报告厅、多功能厅、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音响设备由校办统一管理。
四、各单位应注意保持使用期间的室内卫生,尽量避免会议室设备、备品的损坏或造成其他损失,一经损坏由使用单位赔偿。
五、凡非校内公务活动使用会议室,将实行有偿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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