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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信息工作,发挥信息沟通交流和辅助决策的作用,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,确保学校稳定,现将我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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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信息网络的组成与职责
第一条 学校根据信息工作需要建立信息网。学校办公室是信息网的一级结点单位。
学校办公室下设秘书科,具体负责信息工作。各处级单位为信息网的二级结点单位,由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信息工作。
第二条 各信息点要积极、主动、及时地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有价值的信息,搜集整理信息时,要确保信息的全面性、真实性、时效性、系统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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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信息的范围和内容
第三条 搜集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为:
1.紧急突发事件。
2.对党和国家的重大政策、重要会议、重要决定、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及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反映。
3.针对学校工作,师生员工中反映出的热点、难点问题及思想动态。
4.学校在教学、科研、后勤、党建和思想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及有推广价值、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。
5.对学校改革与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、专题研究材料和综合统计数据。
6.各单位承办的校级以上大型活动的情况。
7.各单位在阶段性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、典型经验。
8.上级领导来学校指导工作或参观、访问情况。
9.学校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的联合与协作。
10.校领导重要出访、出席重要会议或外事活动的情况。
11.对学校工作有参考价值的其他重要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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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信息报送程序
第四条 各信息点单位将搜集好并撰写清楚的信息交到校办秘书科,由校办进行编辑,形成《信息》、《情况简报》,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或下发到校内有关单位。涉密的信息要注意保密。
第五条 主要信息载体。
1.《信息》为时事动态、反馈类信息,主要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校领导。信息内容是学校发生的重大变化、重要举措、重大事件;师生思想动态;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反映等。信息由学校的各单位提供,由校办公室选编上报。发放范围:省教育厅办公室、省教育厅思政处、市委办公厅信息处、市委高校工委、学校党委领导。有些信息视内容确定发放范围。
2.《情况简报》为综合性信息,主要面向校领导,校内各单位,省、市教育部门及兄弟院校。信息内容主要是近期内学校各方面工作的综合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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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信息工作的考核
第六条 校办公室对信息工作进行记分考核。记分的具体办法为:每报一条完整的信息记1分,被学校《情况简报》中的“简讯”采用或被《信息》综合采用每条记2分,被学校《情况简报》或《信息》单条采用每条记3分,被市高校协作简报采用每条记4分,被省、市委办公厅,省、市政府办公厅采用每条记5分。
第七条 凡迟报、漏报、瞒报紧急信息或未按规定要求报送上级索要的重要信息的,每条扣5分,对信息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,并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。
第八条 校办公室每季度将各信息点上报信息的采用及得分情况向全校通报。
第九条 全校各信息点单位按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两个类别进行分组,根据各信息点单位上报信息的得分情况,每年评选出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按各组信息点总数的30%和25%评定。
第十条 学校党委根据年终考核结果,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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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附则
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6年起实施,原《大连水产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》自动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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